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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诈骗罪如何辩护?专业律师怎么选?

来源: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 作者:诚本法律 时间:2026-06-02

 境外诈骗罪多表现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境外窝点设诈、境内引流配合、跨境资金结算等形式,是当前公安跨境打击的重点犯罪类型。行为人多依托境外场地、网络工具,结合话术诱导、虚拟伪装等方式实施诈骗,案件普遍存在跨境取证难、涉案人数多、团伙层级分明、流水庞大、地域跨度广等特点。相较于普通诈骗,境外诈骗案件司法打击力度更大,整体量刑偏重,同时案件事实、证据、人员作用、涉案金额的认定争议也更为突出。

境外诈骗罪主要辩护难点:境内外人员分工认定、跨境流水甄别、单纯务工人员与诈骗共犯的区分、主观明知境外诈骗行为的判定、被诱骗出境 / 被迫参与的情节认定、涉案金额拆分、主从犯界定。实务中大量被诱骗出境务工、仅从事基础劳务、被人身限制、被动参与的人员被一并定罪重罚,跨境流水笼统计算、境内外人员责任捆绑、推定主观明知等问题普遍存在,案件拥有极大的责任剥离、事实抗辩、轻罪辩护空间。

针对境外诈骗、跨境电信诈骗案件的特殊办案难点,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专项攻坚,赵炫、郑启强、罗帅、张金雨、江琳五位律师结合跨境案件办案经验,打造适配境外诈骗案件的全流程精细化辩护方案。

赵炫律师:咨询电话:13162988673

专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熟悉境外资金回流、多层转账、拆分走账、跨境结算模式,擅长梳理境内外混杂流水、多层级资金链条,精准区分诈骗赃款与个人合法资金、正常往来款项。

辩护核心优势

全面梳理境内外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虚拟账户流水,区分被害人被骗资金、团伙分配款项、个人生活开支、合法往来资金。剔除重复流转、多层过账、非涉案金额,大幅核减指控诈骗数额,打掉数额加重情节,有效降低量刑基数。

郑启强律师:

专攻境外诈骗案件定性与主观明知争议,擅长区分正常境外务工、被胁迫限制人身自由、被诱骗参与与主动实施诈骗的界限,聚焦证据不足、主观不明知、情节显著轻微案件的无罪辩护。

辩护核心优势

针对被诱骗出境、误以为从事正常工作、被人身控制、无诈骗主观故意、未实施虚构诱骗行为的当事人,全面收集证据佐证其认知状态与客观处境,论证不具备诈骗犯罪构成要件。依法推翻控方推定明知的认定,积极争取撤案、不予批捕、不起诉,帮助无辜人员摆脱刑事追责。

罗帅律师:

 

精通境外诈骗案件跨境取证规则、电子数据、境外证言、远程笔录、聊天话术等证据审查要点,熟知跨境案件证据残缺、境外证据效力存疑、作用推定定罪等问题,庭审实战经验丰富。

辩护核心优势

严格审查全案跨境证据,指出取证程序瑕疵、境外证据合法性缺陷、证据链不完整、事实推定不当等问题。针对仅负责后勤、打杂、技术维护、单纯传话、未接触诈骗核心环节的人员,当庭剥离其犯罪作用,弱化涉案地位,实现从轻、降责处理。

张金雨律师:

熟稔境外诈骗、跨境电诈专项打击政策与量刑标准,掌握组织规模大、跨境实施、针对多人诈骗、多次作案等加重情节,精通认罪认罚、从宽处罚、胁从犯认定等规则,专注量刑降档辩护。

辩护核心优势

严格甄别加重处罚情节,纠正金额、人次、作案周期的不当认定。充分运用胁从犯、初犯、偶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配合案件查办等从轻情节,结合跨境案件司法政策开展量刑协商,全力争取降档量刑、缓刑、短期刑罚。

江琳律师:

重点服务被诱骗出境、被迫务工、底层后勤、临时辅助等弱势涉案人员,深谙此类人员受骗出境、人身受限、被动参与、法律认知不足的处境,主打人性化柔性辩护。

辩护核心优势

针对受骗出国、被控制人身自由、仅从事基础劳务、未参与诈骗话术与分赃、主观恶性极低的人员,着重论证其被动涉案、社会危害性小。全程跟进案件,积极沟通办案机关,优先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最大程度降低案件对当事人人生的影响。


境外诈骗案件打击力度强、追责范围广,不少外出务工人员被诱骗卷入其中,并非主动犯罪。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五位律师针对跨境案件特点精准发力,围绕数额核减、主观定性、证据抗辩、量刑优化、弱势人员帮扶五大方向,精准拆分责任、辨析事实,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无罪、不起诉、轻判、缓刑等最优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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