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案件侦查期间只有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而作为家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所以家属被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里,家属是联系不到当事人的,也见不到当事人的。如果有家属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可以先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当事人具体的涉案情况,之后再为家属分析案件,取保的概率大不大,有没有缓刑的可能,能不能申请无罪、不予起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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