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
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后,张某家属家属找到我们并委托。律师结合案情梳理辩护要点,向检察机关充分论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办案经过
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罪核心构成要件是“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本案中,我们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行业操作疏漏,而非犯罪故意,不符合该罪“主观明知”的核心要件,不应以犯罪论处。最终多次跟公检沟通,争取到在检察院不予逮捕,成功取保候审!

办案结果
最终检察院采纳诚本律师的辩护意见成功给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捕,成功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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