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回顾
当事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浦东新区看守所,后续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逮捕之后,距离当事人被羁押已经历时三个月,辩护工作进入逮捕后的攻坚阶段。想要争取取保,关键在于化解矛盾、取得被害人谅解,再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推动变更强制措施。
律师介入
接受委托时,当事人已经被逮捕,普通的侦查阶段取保申请成功率较低。李宛如律师将工作重心放在被害人谅解沟通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两大方向。律师多次与被害一方开展沟通协商,反复对接赔偿方案,经过多轮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顺利拿到被害人出具的谅解材料。
取得谅解之后,结合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当事人认罪认罚、坦白、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项从宽情节,李宛如律师正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完整提交谅解文书以及全部辩护材料,充分说明当事人已无继续羁押的现实必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浦东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经审查认为,本案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当事人具备认罪认罚、坦白、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宽情节,采取取保候审发生社会危险性较小,认定没有继续羁押必要,决定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当事人在被羁押三个月之后,得以离开看守所恢复人身自由。
办案要点
案件被逮捕之后并不代表没有取保机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逮捕之后非常重要的辩护路径,即便已经批捕,依然可以通过该程序争取变更强制措施。寻衅滋事类案件,被害人谅解属于关键从轻筹码。逮捕后想要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能否化解被害人矛盾、拿到谅解,往往会对审查结果起到重要影响。取得谅解只是基础条件,还需要结合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向检察机关论证社会危险性,才更有利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