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021-60742121

检察院不起诉,取保是不是就结束了?

栏目:会见、带话和接济 来源:上海诚本律所 作者:上海诚本律所 发布:2023-10-17 阅览:4270

检察院不起诉后,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用再办解除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千问题的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一) 取保候审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已经开始执行的
(二)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四)被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社区矫正已经开始执行的
(五)被单处附加刑,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六) 被判处监禁刑,刑罚已经开始执行的
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网上摘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资深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在线咨询

已有1846位访客进行过在线咨询,您也可以点击上方按钮进行在线咨询

高效的律师团队 完善的服务流程 走专业化道路 做专家型律师
021-60742121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021-6074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