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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彤彤|虹口区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

来源: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 作者:诚本法律 时间:2026-06-11

 【案件概况】

陈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当事人家属委托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王彤彤律师处理该案。

承办律师:王彤彤
 
王彤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通过会见得知当事人是男友教唆担任涉案总公司挂名法人。同年8月底,当事人因男友原因才入职公司,其工作内容为:公司内勤,日常给来的客户倒到水。其工资为5000元,早十晚六,不缴纳社保。因为不是每天出勤,有的月份工资发放三千。2024年7月份中旬,因为公司业务量上涨,(理赔部教其如何报价,报价为系统自动生成。结合卷宗材料与会见内容,律师精准梳理案件核心问题,先后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当事人地位、主观认知、社会危险性、家庭情况等多维度展开辩护,全力为当事人争取非羁押强制措施。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采纳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据该决定,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缴纳保证金后获释。
 
【辩护要点】
 
一、当事人系底层普通员工,并非核心涉案人员
陈某仅为涉案公司普通内勤人员,受他人安排从事基础事务性工作,日常工作以接待客户、简单操作办公系统为主,并未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业务拓展、资金管控等核心环节。其不具备行业专业资质,对公司整体运营模式、业务合规性缺乏清晰认知,在共同涉案行为中处于从属地位,参与程度浅、作用较小。
二、主观恶性极低,无主动违法的故意
陈某入职时间较短,因亲属关系担任涉案公司挂名相关职务,参与工作纯粹是听从上级安排,并非主动策划、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其法律意识淡薄,未能辨识公司业务的违法属性,不存在明知违规仍继续操作的主观恶意。
三、归案后坦白认罪,配合侦查工作
陈某到案后始终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办案人员的各项讯问,如实供述自身工作内容与知晓的案件情况,无隐瞒、串供、抗拒侦查等行为,具备坦白情节。案件相关证据已基本固定,变更强制措施不会出现毁灭证据、干扰证人等妨碍诉讼的情形。
四、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小
陈某过往一贯遵纪守法,无任何刑事、行政处罚记录,本次涉案属于初犯、偶犯。结合其日常表现与涉案情节综合判断,其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极低,不具备社会危险性。
五、结合家庭状况,兼顾司法人性化原则
陈某家属身体抱恙,处于术后休养阶段,需要当事人照料。对其适用取保候审,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契合司法人性化办案理念。同时家属愿意依法提供保证金,严格监督当事人遵守取保候审各项规定。
 
【办案心得】
非法经营类刑事案件中,涉案公司底层员工占比较高,此类人员往往层级低、参与少、主观恶性小,是辩护工作的重要切入点。本案中,王彤彤律师把握审查逮捕这一黄金辩护节点,区分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深挖主观认知与坦白、初犯等从轻情节,同时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展开论述。
律师分阶段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文书,并持续沟通辩护观点,最终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取保候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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